妻子懶惰和丈夫分財產又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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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懶惰和丈夫分財產又不離婚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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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小三孩子分財產規定是怎樣的




    作為出軌方的孩子有繼承權,只能繼承出軌法規的份額,無過錯方的不能。新婚姻法對小三的孩子的規定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是相同的,所以,婚外情所生育下來的孩子仍然有權利要求生父或者生母對自己進行撫養,甚至於小三所生下來的孩子,將來對於父親或者是母親的合法財產都是有繼承權的。



    在理解和運用上述條款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問題:



    1、非婚生子女與其生父母的關係是一種基於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係。這種關係是始終存在的,它不能依法律程序解除。



    因此,生父母對非婚生子女所應履行的法律義務,不因是否與其共同生活而免除,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



    2、生父生母應當承擔其非婚生子女的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而不是一部分,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長,接受同樣的教育。



    生父生母各自承擔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從保護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出發,依法做出判決。而對於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非婚生子女有權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其給付生活費和教育費,法院可以判決強制生父或生母給付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3、生父母承擔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期間,從非婚生子女的出生開始,至非婚生子女成年(年滿18週歲)為止。



    對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生父母應無條件的承擔全部撫養費和教育費;對於已經成年的非婚生子女,則承擔的是有條件的撫養教育義務。



    對於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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