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處理4種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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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處理4種途徑
醫療糾紛處理4種途徑
協商、仲裁、起訴、調解。
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
1、協商。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統一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
2、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調解(第三方支持下協商解決)、仲裁(雙方同意仲裁)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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