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成都侵佔罪怎樣判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成都侵佔罪怎樣判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成都 刑事辯護 判罰 刑事處罰辯護 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