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巖馬鞍山拆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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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巖馬鞍山拆遷協議
馬鞍山市企業拆遷賠償標準

企業拆遷賠償項目主要是四塊:


1、房產價值賠償;


2、設備設施賠償;


3、停產停業賠償.


4、搬遷獎勵補償.


房產價值賠償方面主要由房產和土地使用性質決定; 企業房產用途一般是工業廠房和倉庫,但也有部分住宅和辦公房,具體以房產證登記為準;土地使用性質也一般是工業用地.所以房產價值基本比較固定,對此彈性空間不大.基本以拆遷部門指定的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價值為參考值.


設備設施賠償方面爭議.主要是由於以下幾個原因:


1、政府拆遷政策和一般操作規程對此項目是適當賠償,而不是充分賠償;


2、沒有中介機構能夠進行專業評估,無法出具評估報告;


3、被拆遷方無法提供大量詳細的損失資料;所以雖然現在已有拆遷單位委託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此項目評估,但評估價值與企業實際損失差距較大.


停產停業賠償方面在國內處理上有不同標準.有些省份補償標準是每平方米300-400元,有些省份是一半,有些省份是沒有賠償.屬於可以協商部分.


搬遷獎勵賠償是固定的,基本上是每平方米一百九十元左右.


無形資產的賠償爭議是的,一般在實踐操作中比較困難.理論上是存在的,但舉證和認可有比較大的難度,基本上是通過上述四塊賠償的充分賠償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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