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核准名下的企業年金怎麼分配給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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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核准名下的企業年金怎麼分配給擔保人?
法院核准名下的企業年金怎麼分配給擔保人?
專業分析:
不強制執行擔保人的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國家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企業繳費
(二)職工個人繳費;
(三)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一方協商確定。
職工個人繳費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非因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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