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丨世紀人類婚姻關係的主要變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2丨世紀人類婚姻關係的主要變化
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財產

範圍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6)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7)公 司企業的出資額、股份以及個人獨資公司;


(8)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9)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10)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1)一方對婚後取得財產主張屬個人財產但是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財產;


(12)其他婚後應歸雙方的財產。


如果在婚後雙方出現了任何的感情問題後,雙方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割,但是在處理的過程中雙方也是經常會出現一些糾紛,在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也是可以通過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並要求法院進行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