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的主體客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婚姻關係的主體客體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但是不幸的家庭就有不同的不幸之處。從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總結幸福的經驗,從不幸福的婚姻家庭案例中分析不幸福的原因,讓不幸的家庭變成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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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關係終止的原因主要是:
1、因法律行為而終止,一般情況下是雙方選擇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結束婚姻關係,但是能離婚的依據一般在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比如雙方感情不和,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涉嫌吸毒賭博等惡習,一方被判處刑罰再或者有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行為,經法律途徑解除婚姻關係。
2、因一方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終止,如配偶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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