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起訴要帶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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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離婚起訴要帶結婚證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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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民政局要收回結婚證嗎

  辦理離婚時,原結婚證不需交回。

協議離婚時,民政局辦理完離婚發放離婚證,並在原結婚證上蓋上“雙方已離婚,此證已作廢”或“註銷”的作廢戳,有這個戳再加上離婚證就表明已經離婚了。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另外還要求帶本人兩寸照片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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