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廠長在職收入證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工廠廠長在職收入證明
那我具體要賠償多少?那前廠長在職所造成的所有損失,他就一點責任沒有了嗎
以常理推,你身為負責人不會完全不知情這個問題確實需要公司承擔,因為員工是為公司服務,沒簽合同期間是雙倍工資入職一年內的,你可以再起訴他要求賠償但是你本身廠的管理上也有漏洞,造成單位的損失,所以出了問題員工當然會要求公司做賠償廠長也只是受僱於公司的,他是以公司的名義在工作法律規定是入職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籤無固定期限合同原廠長有責任,因為沒按法律規定給職工籤合同,如果沒有合同,第二個月起一年內勞動者可以向單位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是和公司建立的勞動關係,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和員工協商,賠償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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