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60萬,自首,判幾個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欠信用卡60萬,自首,判幾個月
欠信用卡60萬,自首,判幾個月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解答如下, 信用卡欠款在惡意透支的情況下應認定為犯罪。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信用卡惡意透支構成犯罪的條件
1、髮卡銀行的兩次催收;
2、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所前款項。派出了因為沒有收到銀行的催繳通知或者其他的催繳文書、而沒有按時歸還的行為。持卡人沒有接到有關通知或者文書,而導致過了一定的期限沒有歸還的。不屬於“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的數額: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惡意透支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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