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兩起可以合併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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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兩起可以合併麼
詐騙罪兩起可以合併麼
可以合併。
兩起詐騙罪可以合併審理,可以找共同的上級部門要求合併辦理。但是正常來講不合並也不影響案件的辦理。
依據刑法有關的規定,詐騙案一般針對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犯罪人使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或者通過隱瞞真相的形式,騙取金額較大的公有或者私有財物的行為,詐騙案和詐騙罪屬於兩個不同的概念,一般情況下詐騙金額較大的,則可以構成詐騙罪,是屬於刑事犯罪會被判處刑罰;而詐騙金額達不到較大的,屬於違法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會被罰款和拘留。
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人詐騙公有或者私財產,涉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一般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進行罰金的處罰;如果是涉及詐騙金額巨大或者因詐騙導致其他嚴重後果的,會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作罰金的處罰;如果是詐騙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況,會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作處罰金或者沒收犯罪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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