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抵押擔保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嗎
抵押擔保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嗎
1.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抵押貸款指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作為一種補償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
3.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可以充當抵押物的範圍有:
4.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財產。對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處分,但新增建築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