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程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5W
檢察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程序
檢察院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程序
1、審查內容。檢察機關審查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應當查明: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權限和法律依據;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的證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及狀態;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其他需要查明的內容。
2、討論及審批程序。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由檢察官辦案組辦理。審查終結的,應當製作《訴前審查報告》並明確提出是否發出檢察建議或終結審查的處理意見,並經集體討論。集體討論形成的意見,應當報檢察長決定。檢察長認為必要的,可以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3、審查期限。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擬作出終結審查或者提出檢察建議決定的,應當自決定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終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經檢察長決定。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鑑定、評估、審計期間及報送審批期間不計入審查期限。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