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造成顯著性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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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造成顯著性喪失
如何讓商標具有顯著性

(1)給商標起名時,避開通用名稱


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是指,在某一範圍內法定或約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種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我們在給商標起名時,一定要避開通用名稱。


(2)使用商標時,增加描述性詞語


我們在使用商標時,可以為商標增加一些描述性詞彙,如將“中華”稱為“中華牙膏”等,通過該方式來防止商標的顯著性被弱化。


(3)給商標起名時,使用自創詞語


我們在給商標起名時,可以自己獨創一個詞語,這樣既不用擔心商標會和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近似或相同,也能增強商標的顯著性。


從上面可以看出對商品的顯著性的判決不是那麼容易的,考慮到該商品的,特徵又要考慮到該商品是否有區別其它商品的特徵,以及該商品的顯著性特徵是否只是表面現象。為了更好地凸顯該商品的顯著性特徵,建議在法律允許的情況類自己起名但是要注意不要和別人家的商品名稱雷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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