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比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住房公積金提取
符合哪些條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 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 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户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 、職工户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户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覆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户口的直系親屬關係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户籍關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