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證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6W
夫妻感情破裂證據
夫妻感情破裂證據
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有: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書信、短信、聊天記錄等。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悔過書;報警記錄或詢問筆錄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證據:證人證言;公安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司法機關的有罪判決書等。因感情不和分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