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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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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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不當得利多少夠移送標準?

不當得利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因給付產生的不當得利。

  這裏講得給付,是指有意識、籤於一定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財產。
  給付的目的有兩種:一種是清償債務;另一種是為成立債的關係。
  欠缺給付目的而增加他人的財產,該他人即構成不當得利。
  欠缺給付目的有下面兩種類型:
  1、自始欠缺給付目的。
  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債清償。即指不負有債務而以清償之目的而為的給付;二是作為給付原因的行為未成立、無效或被撤銷。如因買賣而交付物品,但買賣合同未成立。
  2、給付目的嗣後不存在。
  如附解除條件或終期的民事法律行為,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

  在通常情況下,給付因欠缺給付目的而成立不當得利,但利人應付返還義務。但下列情況雖符合不當得條件,但法律排除其適用不當得利的規定:
  (1)履行道德義務而為的給付。
  這種給付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如養子女對生父母並無贍養義務而贍養。
  (2)債務清償期屆至前的給付。
  償務人對未屆清償期的債務為期前給付的,債務人不得請求返還。債務因給付而消失,期限利益視為自願放棄。
  (3)明知無債務的給付。
  債務人明知無債務存在,而為清償債務為給付的,視為贈與,不得請求返還。
  (4)不法原因的給付。
  因不法原因而為的給付,給付人不得以對方不當得利為由請求返還,如賭債的給付,賄賂物的給付。
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不當得利多少夠移送標準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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