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 - 子女名下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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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 子女名下房產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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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債務子女名下房產能查封嗎


父母欠債,房子是兒子的名字法院無權查封。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如果該房屋登記在兒子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兒子所有,不屬於父母的財產,而且,父母的欠債,也應該由父母來承擔,兒子沒有幫其償還債務的法律義務,所以法院是不可以進行查封的。

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由父母將該房屋贈與給兒子、或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給兒子等情形的,則該行為無效,有關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確認該行為無效,之後就可以正常查封和執行的。

另外,如果該房屋是由兒子繼承父母的遺產所得的,則兒子有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父母債務的義務,法院可以查封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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