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房子孩子名下能分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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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房子孩子名下能分配嗎?

現在有很多父母在孩子上學時就早早的為孩子買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為以後做準備,可是後續如果父母之間有什麼問題可能會涉及到離婚的問題,父母離婚,房子在孩子名下,法律有相關規定監護人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法律規定

首先,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從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義購房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產權人只能是該未成年人。父母離婚房子在孩子名下是不能隨意進行分配的。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二十八條和第一百二十九條分別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過户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其三,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八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夫妻離婚時對於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是不能隨意處置的,一般由取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代為保管。

因此,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且房產證上登記的是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則其未成年子女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作為孩子的父母均無權處分。夫妻之間一旦感情破裂而離婚,也就不能請求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則獲權和孩子一起居住在這套房子裏,但是另一方不得請求分割,更不能以放棄房子產權為理由拒絕支付撫養費,否則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的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房子在孩子名下,即使是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父母離婚了卻並不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所以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能進行隨意分配。父母是無權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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