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民政局結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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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民政局結婚手續
民政局結婚登記的手續有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只有在按照國家規定的手續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到了結婚證之後,那男女之間才能成立婚姻關係,此時彼此之間的權益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至於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麼材料,上文中小編已經作出了詳細的介紹,各位不妨適當參考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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