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人死亡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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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人死亡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前
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交通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前交警是
有權拘留責任人。可以向上級交通局申請複查。 一、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由交警根據現場勘查筆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視聽資料等證據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後的三天內向作出認定書交警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三、交通事故(重慶)受害人死亡賠償 1喪葬費上年度年重慶市社會平均工資×6個月,2、死亡賠償金 上年度重慶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鎮),上年度重慶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20年(農村),3被撫養人生活費4交通費5住宿費6 精神損害撫慰金7財產損失等 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認定,一般以户籍登記地為準。但户籍登記地在農村的受害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當生活來源的,可以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數額。 按照以下情形協商賠償: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死亡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為1萬元;財產損失為2千元)。不足的部分,車方按照主要責任承擔80-90%的賠償責任,同等責任60-70%,次責40-50%。 協商未果的向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機關偵查)。 希望我的答覆能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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