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未離婚一方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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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上,有許多的夫妻想要領養一個孩子,給予被領養的孩子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是對於領養孩子的流程,相信許多人抱有疑問,下面本站網小編將為大家整理有關領養孩子方面的法律知識,請大家仔細閲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雙方離婚孩子歸哪一方
(一)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按照法律,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而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第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