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的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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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的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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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協議書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身份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等)
2、表示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3、對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有約定
4、對夫妻共同財產、債權債務的約定
5、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6、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手印);
7、離婚協議書籤署日期。
此外,還要注意: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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