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官助理政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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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官助理政審
請問法官助理與助理審判員有什麼區別?
法官助理與助理審判員不是同一人。 以下是法官助理與助理審判員的詳細解釋: 法官助理,是指專職審判輔助工作的司法人員。他們在法官的督導下工作,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書以及其他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工作。 助理審判員是指由各級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協助審判員進行工作的人員。助理審判員,根據法官法規定助理審判員由本院院長任命,可以代行審判員職務。助理審判員享有和法官一樣的權力與義務,助理審判員本身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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