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新增人員要怎麼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工傷保險新增人員要怎麼辦理
工傷保險新增人員要怎麼辦理
關於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參保登記工作的通知各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進一步加強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工作,切實保障參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時能夠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現就進一步做好工傷保險參保登記工作通知如下:
1、根據《江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04號)第五條中“參保繳費後次日發生的工傷,其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支付”的精神,為保障參保職工工傷保險權益,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參保登記工作。
2、參保單位應在新進(招聘、考錄、調入等)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事實勞動關係(包括試用期)當日到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新增人員參保登記。鼓勵各參保單位建立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先登記後上崗”的制度,從制度上保障參保人員的工傷保險合法權益。
3、各級經辦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實現參保單位當天申報、當天登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參保登記。如工傷保險人員新增時間已超過本月正常徵繳計劃時間,應在下月徵繳時進行補繳。參保單位在補繳費用後,新增人員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起始時間為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參保登記(受理)的次日。
4、新增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所需資料和流程按照《江西省工傷保險經辦規程》和各地經辦機構具體規定執行。根據我省社會保險“五險統徵”的要求,新增人員按規定需參加養老、醫療、生育保險的,應一併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