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駁回財產保全理由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3K 不給財產保全法官的理由是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雖然無緊急情況,需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也應儘快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並付諸執行。法院裁定不給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就可以了。 駁回 訴訟仲裁 辦案流程 財產 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