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死亡養老保險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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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死亡養老保險繼承人
城鎮職工死亡養老保險繼承人是如何繼承的?
退休職工死亡,養老金不可以繼承。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職工死亡,基本養老金不可以繼承。 但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退休職工死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繼承。退休職工死亡後,具有繼承權的近親屬,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協議,委託其中一人前往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發放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需要提交退休職工死亡證明書、户籍註銷證明、與死者關係證明、近親屬委託書等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户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税。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繼承。 以上是我給大家整理的關於城鎮職工死亡養老保險繼承人如何繼承的相關問題,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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