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不動產兩次流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強制執行不動產兩次流拍
在法院強制執行不動產時,債權人有否處置債務人的房產

1、從法院角度講,對於不動產即房產不得一次查封10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對於查封不動產應該不超過二年,需要延期每次不超過一年,還需有當事人申請。如果查封后兩年內未繼續查封,則查封自動解除。


2、從債權人角度講,其私自處分債務人房產是違法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拍賣變賣查封的財產應該由法院委託拍賣機構進行,對於變賣應由債權人債務人協商一致,經評估後再行拍賣。如果法院的查封已經解除,債權人更無權自己直接處分債務人資產,除非有法院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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