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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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
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怎麼辦
關於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怎麼辦的問題,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沒在當地住院就辦轉院證明,按正常途徑中是辦不了,也沒這樣必要。但與其醫院的主要負責這方面醫師或熟人有關係,能開這方面證明,那可以辦到。但是,發生醫療事故等重要事,會追究其醫院負責的!而且醫保等方面也難説。所以如是重大病症最好按正常途徑規定去辦。一般病情應先住院視情況再辦理轉院,這樣比較好。 轉院問題是:衞生廳有規定,患者轉院需先向主治醫生提出來,主治醫生報告科主任,經科主任確認,患者確需轉上級醫療機構治療,就出具《轉院證明》,然後由醫院醫務科蓋章。這就是轉院的程序。而轉診是:醫療預防機構根據病情需要,將本單位診療的病人轉到另一個醫療預防機構診療或處理的一種制度。 新農合報銷過程是:新農合醫保方面一般是等出院後拿着身份證,農合醫療證,户口本,住院病歷複印件,用藥清單,出院證明等去當地新農合管理中心報銷就行了。 而醫療保險報銷,需要到當地醫療管理中心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帳窗口報銷。 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原始發票,用藥清單,病歷本等其它材料。 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藥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類藥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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