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還款合同借款合同終止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7W
簽署還款合同借款合同終止
怎麼規範簽署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條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條款: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


2、注意事項:


(1)利息條款要清晰明確。第一,是否約定利息。譬如説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再譬如,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第二,利率問題。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就是普遍認為的上36%下24%。


(2)還款期限:《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3、生效


(1)自然人之間:司法解釋第九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户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户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户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2)非自然人之間:司法解釋第十條規定,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