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停車場沒有充電樁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公租房停車場沒有充電樁
商品房小區的地下停車場的所有權歸誰所有

如果地下停車場經過面積分攤了,所有權就是全體業主的,如果在房產證裏的面積不包含地下停車場的分攤面積,所有權屬於房地產開發商。但一般,現在停車位都是買的長期使用權。不會給單獨的產權證。另外,業主優先使用是相對的,畢竟業主的個體,首先滿足規劃設計消防等要求,剩下才考慮業主使用。


拓展: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本條規定了小區內停車場的歸屬權問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第六條 建築區劃內在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佔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增設的車位,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所稱的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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