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從實繳變更認繳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公司從實繳變更認繳
實繳變認繳

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


現行公司法:取消。


解讀:認繳,簡單來説就是分期繳。


認繳出資只需記載於公司章程即可,從實際上解決了認繳方案的可操作性。


認繳並沒有淡化公司註冊資本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及時性原則,並沒有弱化出資人的“出資”義務,並沒有轉化對第三人或對社會應該承擔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