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第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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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規第38條
交通法規第38條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違反該條的行為及記分、處罰幅度為: 1、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不記分,罰款20-200元; 2、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記分3分,罰款20-200元; 3、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4、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罰款5-50元; 5、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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