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民事賠償比例劃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6W
打架民事賠償比例劃分
打架民事賠償責任劃分依據是什麼

打架造成的損害有三種情況:一是隻有一方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二是雙方都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三是打架造成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對一、二兩種情況,一般是各自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當然,這其中也要考慮造成雙方原有糾紛的原因、打架事端由誰挑起、誰先動手、誰的情節嚴重等,準的過錯大,誰賠償的數額就多。對第三者的損失,如果打架只有一方的過錯,只由該方賠償;如雙方都有過錯,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受害的第三人可以要求打架的任何一方賠償損失,至於其雙方內部又怎樣負擔,根據其過錯程度決定,與受害人無關。當然,賠償了第三人損失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償還已由他代為賠償的份額。


總之,醉酒鬧事並不是可以不負法律責任的正當藉口,在動手打了別人的情況下,也要看被打者的傷情程度才能決定是要承擔行政責任還是刑事責任的。不過,當事人如果在酒醒以後能積極賠償並完全取得了被打者的諒解,這樣的話,對醉酒的當事人可能會承擔的法律責任是有極大的作用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