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離婚證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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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了離婚證在分財產
很高興能夠幫助您解決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首先,根據法律的限定,領取了離婚證,兩方的婚姻關係也已經結束,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產生了效力。
如果一方要求再次分配財產的,法律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能夠去法院訴訟再次分配財產: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做法或虛構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財產或處置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配商定返悔,要求變換或撤銷原財產分配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有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配商定。
因此,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您去法院訴訟再次分配財產,勝訴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不過,您能夠試着與另一方溝通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