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怎麼寫 - 遺囑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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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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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麼寫
例: 自書遺囑範文 : 遺囑 立遺囑人×××,男,73歲,××市人,現住××路××號。 我在重病中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坐落在××省××市××街××號的房產×棟×間遺留給我的妻子×××。 儲蓄在××省××市××儲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遺留給我的女兒×××。 其餘財產:××(財產名稱)全部遺留給我的兒子×××。 本遺囑委託×××(現住××省××市××街××號)執行。 本遺囑製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執,一份交×××收執,一份由×××公證處保存。 立遺囑人 (簽名蓋章) ××××年×月×日【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