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多長時間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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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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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體要看案情和法院案件數量而確定,法律對此沒有規定,法律只對審限有相關的規定;2、如果案情複雜,則普通程度審理(由法官、審判長以及陪審員三人審理),一般是六個月結案;3、如果案情簡單,則是簡易程序(一位法官審理),一般是三個月審結;4、法律依據: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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