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盜竊罪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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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盜竊罪詐騙罪
法考中盜竊罪,詐騙罪和侵佔罪的區別
拒不交還的行為,即行為人對他人財物的支配及欺詐之果。3。詐騙類罪的危害行為是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侵佔罪則是非法佔有、拒不退還。區別:1、財物交付的原因不同,這是二者的關鍵區別。詐騙類罪是被害人在行為人的欺騙下形式上自願地將財物交與行為人、信任等原因完全自願地將財物交與行為人支配,並非行為人欺騙所致。2、危害行為不同;而侵佔罪則是被害人基於委託、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詐騙是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侵佔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財物交付與犯意產生的時間關係不同,詐騙類罪被害人將財物交與行為人是在行為人產生犯意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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