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二次複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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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二次複檢項目
徵兵二次複檢項目
1.當兵複查項目有:心電圖、B超、內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檢驗科(查肝功能、乙肝兩對半、艾滋病、血象、尿常規)。複檢主要對血液採集、外科、內科、視力、尿檢、B超、心電圖、胸透等方面進行了複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五十三條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各級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機構應當依法辦理兵役工作,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完成徵兵任務,保證兵 員質量。有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完成民兵和預備役工作,協助完成徵兵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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