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交強險下浮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摩托車交強險下浮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為屬於交通違章行為,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説都是很有必要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摩托車交強險下浮的政策是什麼呢?謝謝解答

 對於摩托車強制保險來説,依據排量的不同共分為三個類別,其中50CC及以下的排量的每年保費為80元,50CC-250CC(含)每年保費為 120元,250CC以上及側三輪每年需投保400元。在事故賠償方面,同樣參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確定,有責賠償上限為12.2 萬元,無責賠償上限為1.21萬元。
  2010年年初,為確保國家“摩托車下鄉”政策與摩托車交強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維護投保人利益,保監會曾下發了《關於做好摩托車交強 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除了對摩托車強制保險承保服務和業務監管方面做出規定外,還探索完善了摩托車交強險費率。《通知》要求,各地可 積極穩妥地探索制定適合當地情況的摩托車交強險地區費率因子,地區費率因子上下浮動標準暫不得高於基礎費率的30%。與普通私家車一樣 ,記錄良好的車主也將在續保時獲得一定的費率折扣。
  此外,由於摩托車強制保險和商業險的保費較低,可出險率卻一直較高,個別保險機構常以摩托車交強險嚴重虧損為由,拒絕、拖延承保或強制搭售其他的商業保險合同。為此《通知》規定,自2010年2月1日起,如再發現有保險公司以任何理由限制摩托車辦理強制保險業務的,將依法在全國範圍內限制其交強險業務經營。因為交強險立法目的與宗旨,是將交通事故責任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最大限度地保護保險受益方的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