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離婚協議書房屋搬遷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2K 離婚協議書房子減名是否有效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協議書中約定減名的行為有效。 離婚 搬遷 賠償 婚姻家庭 房屋 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