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由什麼要件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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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由什麼要件構成
涉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由什麼要件構成

涉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由下列要件構成: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的秩序。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且情節嚴重。
節嚴重,是指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人數多或者時間長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公私財物重大損失的;影響或者行為手段惡劣的等情況。
三、主體要件。本罪在主體是一般主體。
四、主觀要件。本罪行為人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本罪僅對首要分子進行處罰,處罰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
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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