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印機租賃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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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機租賃合同怎麼寫
複印機租賃合同怎麼寫
1、甲方提供複印機型號為新價值為元。原複印數張。
2、租賃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或印數達到萬張,時間年兩者先到為限,即租賃結束。
3、甲方在租賃期間,因客觀因素,需要把複印機送回公司保養時,甲方無償提供複印機壹台,保證乙方正常工作。
4、甲方提供的租機發生保障,零件損壞,一切由甲方負責調換或維修。不得由其它單位保養、維修、調換零件。
5、乙方不得將所租用的機器與其它品牌改換,不得將機器出售、轉移、轉租、擔保、抵押,或作其它任何處置以致損害出租人利益,如有任何第三者侵害機器所有權時,無論是對該機器的管理查封或任何處置,乙方應出面證明該機器系伯人辦公設備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並應該在這種情況發生時,通知甲方依照甲方的意見處理,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同時要求補差。
7、由於意外事故,如電壓不正常或故意損壞造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甲方提供機器,乙方需付押金元到租賃期間滿一次性退回乙方。
9、租金結算方法,每張元或每月元,月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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