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團隊組建實施方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審判團隊組建實施方案
審判團隊組建實施方案的相關內容是什麼?
  員額制改革關鍵在於怎樣組建審判團隊,如何配置好輔助人員,確保工作模式更加科學,初步運轉中發現如下問題:   1、“一刀切”辦案指標設置嚴重脱離基層實際。上級法院在大庭框架預期下設計的層級指標在基層失真,如入額人數1人的庭室無從可比,2或3人的庭室去對照也有失規則制定原旨,基層法院審管辦、研究室人少事雜,特別是研究室主任多還承擔司法宣傳、綜合文稿、教育活動等諸多司法行政事務,且無法外移。   2、司法輔助羣體角色模糊、人心不穩、職能不清。年齡較大的未入額法官多選擇離開審判崗位,年輕未入額法官多是原審判骨幹力量,具有司法資格但未任職法官的書記員按照規定也應任命法官助理,聘用制書記員絕大多數屬於新聘入崗,由於工資低、保障差、人員流動性較大,隊伍缺乏應有的穩定性。   3、執行案件責任不清。執行崗位法官、法官助理、執行員及書記員各自定位和相應職責雖有規定,但客觀上誰來對案件整體負責比較模糊,以及如何參照警務系列管理尚不明晰,目前對原有分段流程管理模式進行部分調整,但整體效果有待觀察。   4、績效考核、待遇提升及人員晉升程序等配套措施跟進太慢。改革至上而下,如配套措施跟進不及時會明顯影響改革預期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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