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從犯該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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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從犯該如何判
故意傷害罪從犯該如何判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 犯故意傷害罪的刑法如下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從犯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為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為。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在法定刑等基礎上,從犯是可以比照主犯從輕甚至減輕處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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