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辦產權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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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辦產權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別
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有以下兩點區別: 第一,用途不同。人防車位一般適用於一些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於地下的防護建築,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築,禁止開發商銷售。根據現行小區規劃相關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擁有,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沒有出售的權利。產權車位是開發商用於出售給業主的,年限與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一樣長。 第二,建築結構不同。人防工程裏的車位都屬於人防車位,區分人防車位的時候可從建築結構上來看,如果在地下室裏面劃分區域建設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區都被要求進行集中處理,那麼人防防護門圍合空間裏面的車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車位。產權車位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都是一般的車位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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