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區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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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區工傷認定
南海區工傷認定
你好,關於南海區工傷申報來説,(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申請材料完整,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應當受理。申請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作出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發生工傷事故,或診斷為職業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應當自職工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示: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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