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分農村和居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分農村和居民嗎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分農村和居民嗎?
關於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分農村和居民嗎還需要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簡稱《解釋》)規定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來計算。《解釋》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可以看出這裏區分了兩種標準,即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但並沒有對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概念進行明確界定。城市户口與農村户口人身交通事故相差近3倍,根據律師認為,原則上一般認為以户籍來進行區分,城鎮户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户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但這個普遍適用的標準,對於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是不公平的。同時,根據最高院的《解釋》對死亡賠償採取的是繼承喪失説理論,認為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也應當可以認定上述農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城鎮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 律師提醒,這個長期定居的長期目前沒有一個數字化的法律定義,各地法院的做法有所不同。舉例來説:某高級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人身交通事故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 農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鎮的合法暫住證明,在城鎮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連續居住、生活滿1年的,人身損害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按城鎮居民的標準計算。這裏的滿1年依據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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