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人隨便亂打人要怎樣保護自己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派出所的人隨便亂打人要怎樣保護自己
派出所的人隨便亂打人要怎樣保護自己
1、如果是因為一些普通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公安機關首先會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召集雙方儘量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會依法治安處罰;
2、如果甲是無故傷害他人,很可能會治安拘留;
3、甲應該主動到派出所説明情況,把問題處理好。乙方的輕微傷鑑定是直接證據,甲方不承認或者反告對方都是不明智的。
4、派出所會視情況對態度惡劣的當事人加重處罰,所以,配合處理事情最好。畢竟只是小摩擦,處理好了大家都舒服(傳喚證只是程序而已,派出所對不配合工作的可以強制傳喚也就是説抓人,不存在不抓人也就是不處理報案訴求的問題)。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之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發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二百元以下罰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