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撰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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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撰寫人
申請專利撰寫要求有哪些

首先是開頭不得有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名稱行,直接以數字1、2、3……為排序。一般序號1應為獨立權利要求,從屬權利要求緊接序號為2、3……。獨立權利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徵部分構成。前序部分應寫入該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主題名稱和該發明或實用新型主題與現有技術共有的必要技術特徵;特徵部分寫入該發明或實用新型區別於現有技術的技術特徵,這是權利要求的核心部分,用“其特徵是……”或類似語句與前序部分相連,構成一個完整的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徵,用以限定發明或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範圍。


從屬權利要求也由兩部分組成。首先是引用部分,隨後是限定部分,前者寫明引用的權利要求的編號及其主題名稱,後者對在前的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徵進行限定。通常用“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其特徵是……”語句。一項發明或實用新型除一個獨立權利要求外,可以有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但只能引用在前的權利要求。同時引用兩項以上權利要求時,只允許使用“或”字連接,例如“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這樣的權利要求稱為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一項多項從屬權利要求,不能作為另一項多重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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